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俗骨 第37节 (第1/2页)
至于裴宿私底下做过的那些事,江拂不想说。她总觉得自己复述一遍,那些事给她的影响就会加深一笔。 况且她要怎么跟孟执说,说裴宿为了她做了那么多疯事吗? 孟执说不定会觉得关他什么事。 江拂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,又说一遍,“只有我安定下来,裴宿才会收手。孟执,我知道你不喜欢我,但你不至于看裴宿强迫我吧?” 最后一句话,江拂把自己的态度放低了不少。她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自信说这些,但就目前看来,程敛最起码对她的身体还有兴趣,那应该不会想让别的男人掺手。 江拂殷切地注视着孟执,到了这时候,她已经急了,就想尽快让孟执答应。 而在孟执看来,他更享受江拂不得不低头向他示弱的感觉。纵使江拂为了这事几次三番的说、说到了这个份上,他依旧没有松口的意思。 但孟执没有表现的太明显,他给江拂营造了个假象,“等着。” 江拂以为这是孟执答应的意思,连嘴里嚼着的食物都有了味道,真心实意地对孟执露出笑容。 这晚过后,江拂等待消息来临的时间里要安心许多。直到至娱那边的人联系到了小七,江拂明白孟执这是兑现他的话了。 然而江拂还没有因此高兴太久,至娱那边给出的条约又成了让她头疼的事。 几年前江拂和裴家公司签合同时小七也在,她多少了解一些,现下看至娱的条款,忍不住讶异,“那边什么意思啊?这么明目张胆的搞霸王条款吗?” 说是霸王条款不太贴切,至娱给的没到这个地步,但实实在在是江拂所知道的最差劲的。 至娱自然不是这种靠压榨艺人的公司,这点江拂提前做过功课,那眼下的情况只能说明一点,这合约是在专门针对她。 小七着急地说:“这怎么办啊?难道真要签了不成?” 江拂不像小七急的没头绪,她心里有一杆秤,主导这些的人选肯定非孟执不可。 发展到这一步,孟执做出过的反应在江拂眼前一幕幕串联起来,让她更加确信孟执肯点头让她进至娱,是有后手在等着她。 孟执已经知道了即便裴宿给了那么诱人的条件她也不会回去,所以他大可放心用这一招。 小七看江拂不说话,以为她很生气,提议道:“不然找容小姐帮帮我们吧?” “不行。”容栩跟家里人的关系很糟糕,江拂不会让她因为自己的事跟家里人低头。 江拂又看了看至娱的合约,咬紧了牙关,沉思片刻,道:“和至娱那边的人说吧,我没问题。” 不管怎么样,她现在需要一个远离裴宿的机会,也需要一个爬向高出的踏板。她宁愿挤在至娱的底层,也不愿意倒退。 成为至娱的艺人就这么拍板定了下来,公司安排来一个经纪人,叫徐琮。江拂和其他不少人都在这一个人手底下,江拂嗅到自己要被至娱糊弄处理的意思。 不出江拂所料,连着半个月,她除了拍完的电视剧的宣传,一点工作都没有。 让小七问过她以前一些合作方,得到的消息是那些合作方们跟徐琮联系过,但都被徐琮以这样或者那样的借口给拒绝了。 江拂和徐琮提过之后,过了两天徐琮给她拿来几份网红产品的广告合同,不说是三无,也是放在以前江拂都不会接的程度。 看江拂的意思是嫌弃,徐琮不阴不阳地说:“你想要大鱼也得有那个本事啊。” 刺得江拂忍不住去找了孟执。要全部都是她的问题她也认了,但这显然不是。去之前她还特意问孟执有没有空,孟执说:“过来。” 去了孟执的办公室前,江拂没先见到孟执,先被安排到一间小休息室里。 助理给江拂倒了茶,江拂看这架势是要自己多等了,便喊住助理问:“我还要多久才能见到孟执?” “粗略估计,要半小时。” “那他为什么要我现在过来?” 助理挺尴尬的,江拂拿他也没办法,让他走了,自己闷头喝茶。 起先江拂还有耐心,他说半小时,她就老老实实等半个小时。后来半小时一过都不见外面有动静,江拂渐渐不耐烦了。 无奈现在孟执掌握着她以后的去向是活还是死,江拂以往用的那些个sao扰他的手段都不能用,有脾气也只能忍着。 等待的时间趋近于一个小时,休息室的茶水都被江拂喝完了,她的忍耐力都被磨光,再也坐不下去,拿起包要走。 门一开,孟执助理出现在门口,硬着头皮说:“孟先生让我带您过去。” 江拂认命地跟着过去。 进了孟执的办公室,助理问她要喝什么,江拂哪还喝的下去,“不用了,我说完就走。” 房间里只剩下江拂和孟执两人,孟执坐在办公桌后低头翻看着什么,没有要率先打开话题的样子。 江拂站在他对面,质问的意思很明显,“你什么意思,答应我来至娱就是想直接给我雪藏起来吗?” 孟执头都未抬,“徐琮不是送了几份工作给你挑吗?” “那几份还用得着挑?你打发要饭的差不多。”江拂又想起那份让她头疼的条款,“跟公司分完之后够不够我交房租都不一定。” 跟至娱签的合同有多坑人江拂已经懒得和孟执闹了,闹得下场要么激得孟执变本加厉,要么是白费力气。她认,但她不能坐着等死。 孟执合上手上的文件,抬头道:“我答应让你进至娱,没应允给你资源。徐琮怎么做是他的事,难不成你想让我亲自替你安排?” 江拂现在是对什么人都说不得,至娱要是一片海,那大的能给她淹死,就连徐琮这么压榨她,她都不能做什么。孟执更别提,他话说成这样,势必是不打算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