短篇杂文_Si系列:《追风逐狼》歆姐和道爷前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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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Si系列:《追风逐狼》歆姐和道爷前传 (第2/2页)

自己的脸。他给阿歆安排好角sE,要带她出去的场合,自然是跟随便带个nV伴的宴会不同。久经风尘的人,无论怎麽掩饰,都容易露出马脚,不能叫人信服。他要阿歆演一个乖巧的名媛千金,去应付个别家宴。礼服便是一席天蓝sE的短款礼服,荷叶卷边袖口,腰後装饰了大蝴蝶结,藏不住少nV的天真可Ai。那时候的阿歆,漂亮乾净,因着少跟外界接触,带着花季nV孩特有的腼腆,被一番JiNg心打扮之後,颇像未见过世面的深闺大小姐。司机去接她时,他已经坐在後座,淡淡地看了她一眼,微笑着赞美:“很合身。”

    在酒会上他把手虚扶在她腰侧,她的脸一片绯sE,他当是她不胜酒力,适时替她顶酒,心里盘算回去要加紧练她酒量。她终於彻底迷失在这场虚情假意的戏里,蓄起及腰长发,不再把自己放在烈yAn下长跑训练,一心一意按照他规划的方向,把自己打理得像个JiNg致的洋娃娃。她以为那套礼服就是他喜欢的样子,她想努力成为那样的nV孩,不惜放下自己的天X,学着成为温柔恬静的闺阁小姐。

    所以多年後她才格外地恨,他Ai的从来就不是什麽富家千金的模样,所有自以为是的努力都是徒劳,不过在自我感动,他只当她是工具。

    第一次见到他身边的nV伴那天,她偷偷哭了一整晚。在Ai情里人是很不理智的,她一遍遍回忆他们的过往,想起的都是略带暧昧的瞬间,不断说服自己他是喜欢自己的,那些nV伴只是泄慾。这种心理建设成功之後,她就能坦然面对他的床伴,甚至生出些优越感,因为她们会被下一位替代,可她一直都在他身边。她想只是因为顾虑自己还小,他说话总像是兄长,大概还在等她长大。

    後来她忍不住自嘲,说白了还是要强,对道爷更多是不甘心,不能接受後来者得到他的真心,也不愿承认自己并无什麽特别。

    等了两年,看腻他身边的燕燕娥娥,她借醉爬上他的床,想坐实这份暧昧。他却异常冷漠地赶她出去,在她纠缠b问时,冷着脸警告她不要僭越。

    “道爷!你喜欢我,对不对??”

    “阿歆,你问我的时候,声音都在发颤。”他看出她今天不会善罢甘休,索X拿了烟盒自己出去,留下阿歆赤脚踩在他纯黑的地毯上,凉了原本炙热的心。是的,问出口时她自己也怀疑了。此刻再细想以往种种,突然就找不到他喜欢自己的确切证据,他锦衣玉食地养大她,是为什麽?

    她心里有个答案,只是始终不愿意承认,承认就彻底输了。

    同时期养在庄园的兽人和男孩都在各个分公司为他料理业务,T格好的也在酒会打过照脸,替他护卫重要的客人。她曾经也参与过同样的训练,在她还小的时候,她的路也被安排好了。他给每只“犬”合适的岗位,而她的位置,在他旁边,称不上并肩作战,而是作为花瓶帮他抵挡烦人的张罗。

    从那次之後,道爷留话叫她自己想清楚,有好几个月,她连他西服的衣角都见不到,无论她的学业多出sE,他都不来见她。偶尔从别人闲话中听到他的名字,知道他还是有出现的,唯独不知会她。道爷养的是“犬”,要优秀,要凶狠,但也要有服从X。他展示他冷漠的一面,等阿歆主动弃械投降,又或者说,这冷漠的面孔,才是他本来的样子。

    感情里总归是先交付的人处於劣势。阿歆最终服了软,主动传话说自己想通了。从此这份喜欢就是罪恶,她直接被判罚下场,连争取的资格都没有。

    没有得到允许还要Ai下去,甘於当副车却没法撞入堡垒。盲目地付出,退居身後半丈的位置等待,等他不转圜的心意,成了她的执念。

    道爷在尔虞我诈的名利场长大,早就不信任人X,也厌恶讨论感情。他看人只看价值,阿歆有价值所以她能活着,但“犬”,必要时要为他而战为他而Si,绝没有成为他伴侣的资格。从一开始地位就不对等,他的感情太值钱,自然也不容易被感动。过於强大的上位者,都孤独。

    某天阿歆听说了道家给他安排的未婚妻,暗自记下了名字。如果她去探问道爷的事必然很快就被察觉,跟在他身边陪他出席的场合越多,她越见识到他的手段。他的规矩很分明,如果触碰他底线,他不会给谁留情面。她不想被赶出去,所以想从这位未婚妻入手。

    足岁二十五的阿歆第一次碰见十八岁的阿锦时,推高了墨镜,隔着马路暗骂了一句“小P孩”。绿灯时迎面擦肩而过,阿歆打扮JiNg致入时,一身与夏日YAnyAn格格不入的白sE小礼服裙,挎着拍卖行送来的复古小皮包,处处透着名媛的高贵;而阿锦的头发随意束起,有些松垮蓬乱,穿着最普通不过的T恤和天蓝sE破洞牛仔K,左肩上挂着一个帆布袋,边走边啃着一个水果。经过阿锦身边时,她闻到一GU桃子的甜香,手不自觉握紧了一些。

    她想问凭什麽,就凭这个小姑娘出身好?可根据她查到的信息,这小孩家里条件也绝对配不上道家。她不服。对阿锦没有多大的恶意,她只是觉得将来要成为他妻子的人,必定要很优秀,要家世相当,要能够辅佐他事业,更要为他料理内务,必须是面面俱到的人。刚刚的小孩,像个还没走出校门的学生,气质乾净,甚至不知社会险恶,除了年轻靓丽就一无是处。

    嫉妒会影响判断,尤其是第一印象,她已经默默定罪。

    她不会服的,一个花瓶而已,走流程娶回去当摆设。

    道爷没有心,她就做对他最有用的那一位陪在他身边,无名无份又如何。

    三年後他把nV伴打发走,她似乎终於等到了身边的位置。突然被他叫去问有什麽想做的事,才知道他真的要结婚了,不仅是nV伴,连她也要推开。说话时他随手m0了一下无名指指根,眉头微微皱起,但很快就回复平稳的神情。她偷瞄过去,看到指根明显的红肿,瞬间记起自己查到的一段资料:与道家订婚後双方要在指根植入芯片。

    道爷那样孤傲的狼族,不可能轻易屈从於无理的传统,能让他接受这枚芯片的,只有他自己。

    她记起大街上穿着白sE短袖和破洞牛仔K的小姑娘,她也有一头长发。

    道爷是冷漠的,又或者,他暖的不是你,而已。

    当晚阿歆在卫生间拿起剪刀,剪掉了及腰长发。她以为自己必定哭得很难看,可当她抬头看镜子,对面的nV孩眼神深沉,却没有一星泪点。散了一地的长发,有什麽也跟着被剥离了身T,也有什麽无法彻底割断,留下的狼籍总归要面对。

    几天之後她带着贺礼,向他要了一家酒吧。他对她的齐耳短发毫不惊讶,爽快地应下,叮嘱她好好经营。他打开盒子的缎带,看了一下里面的红宝石戒指,诚恳地夸奖宝石的成sE,谢谢她的祝福。

    他早就不记得这颗宝石,是自己亲手送给她的。

    十数年的喜欢无疾而终,她必须离场,不论以什麽姿态。由这一天开始,她尽力不去想後来被他所珍视的nV孩会有多幸福。春风秋雨,慢慢心淡,苦冲开了便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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